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指南,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旨在支持自愿来华开展研究工作的外籍优秀科研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在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包括以下3个层次: 1.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年/项; 2. 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为40万元/年/项; 3. 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为80万元/年/项。 2024年度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分为一年期及两年期项目,一年期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两年期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资助领域 数理科学(A)、化学科学(B)、生命科学(C)、地球科学(D)、工程与材料科学(E)、信息科学(F)、管理科学(G)、医学科学(H)、交叉科学(T)。 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填写申请书时,请准确填写“关键词”;交叉科学领域的申请,仅开放层次2(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和层次3(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请首先选择交叉领域受理代码T01-T04,然后根据研究内容从A-H中选择不少于2个科学领域的申请代码填写申请书。 二、 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全职聘用人员,不同类型项目申请人要求如下: 1.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1)取得博士学位6年以内(2018年1月1日后取得);(2)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或者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3)保证资助期内每年(自然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4)确保在中国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2. 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1)取得博士学位15年以内(2009年1月1日后取得);(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3)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4)保证资助期内每年(自然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5)确保在中国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3. 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2)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国际影响力;(3)保证资助期内每年(自然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4)确保在中国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 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同层次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正在承担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三)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 (四)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 (五)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 (六)本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范围。 (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 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 申请语言:英文或中文。 3. 附件材料: (1)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项目申报协议书。该协议书须使用协议书模版,申请人本人签字后由依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注意:只加盖科研管理部门、二级学院章等部门公章的无效)。申请书封皮显示的Nationality须与申报协议中申请人的国籍保持一致。 (2)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应体现本指南中“申请条件及基本要求”中的内容,即申请人“需保证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当前尚未签订聘用合同,或合同聘用期限未能覆盖申请项目资助期限的,经所在二级单位同意后可协商签订聘用意向书或续聘意向书,保证项目资助期内全职在校工作,意向书一份需交科研部存档。若当前尚未签订聘用合同的或所签订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在项目获批准后提交项目计划书时,申请人须一并提交符合要求的聘用合同, (3)涉及科研伦理及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申请人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应的审核证明材料。 五、 时间节点 本项目纳入2024年项目集中受理,请申请人注意时间节点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书与相关材料。 1.2024年3月1日前:通过系统提交项目申请书PDF,二级单位、科研部开始形式审查,有问题或需要完善的项目可以申请退回修改。 2.2024年3月7日:所有类型项目系统提交最终版申请书及附件,各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校。 3.2024年3月16日:申报项目和申报清单正式提交至基金委。 六、 联系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科研部联系。 李璐璐:lilulu08@ustc.edu.cn,(0551)- 63606707 沈 玮:shenkjc@ustc.edu.cn,(0551)- 63601957 科研部 2024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