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征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安徽)2025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安徽省通知见链接: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2423471.html)。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围绕安徽发展中的紧迫重大需求,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基础研究,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协同创新,推动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区域联合基金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类型共同限项申请,资助期限均为4年。本次区域联合基金指南建议重心聚焦于“重点支持项目”,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选题应来源于我省科技创新重大部署或重点产业前沿创新重大需求,并为我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具体项目指南建议征集遴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南领域方向 本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环境与生态等7个领域。 二、有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 1.每个项目指南建议需要由3位以上高水平科研人员共同提出。共同提出项目指南建议的科研人员,即为项目指南建议人。3名项目指南建议人,都应作为项目申请人,独立提出高质量的项目申请,且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 2.项目指南建议人必须签署并严格落实承诺书要求(3位指南建议人均需签署并严格落实承诺书),确保符合2025年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和限项等条件,若未履行承诺事项,自愿作为科研不诚信记入科研诚信档案。项目指南建议人不得擅自修改承诺书内容,若有改动,在项目指南建议申请的首页专门说明。 3.每名项目指南建议人仅可提交1项指南建议。 (二)指导专家要求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需要指导专家推荐,指导专家需要全过程跟踪指导。指导专家要求如下: (1)指导专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层次项目的经历; (2)重点支持项目,原则上实行“一对一”指导,若推荐项目指南总数多于10项的单位,可按各领域不少于3位指导专家进行安排; (3)项目指南建议人不能作为同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的指导专家; (4)鼓励两院院士,国家杰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作为指导专家,1名指导专家最多可同时作为3个项目指南建议的指导专家。 (三)合作单位要求 1. 合作单位应优先考虑省属单位。 2. 合作单位为企业的,必须为注册在我省的企业。 3.合作单位应具备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基础条件、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等,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在相应项目指南研究领域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四)项目指南编制要求 1.科学性。聚焦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产业发展紧迫需求中的共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词汇。 2.规范性。文字表述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要求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将项目指南研究方向简单罗列、合并或拼凑。 3.包容性。不应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体现安徽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 4.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 5.明确代码。每条项目指南只能涉及一个基金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注意代码与指南领域的匹配。 6.避免重复。需求具备创新性,避免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计划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 三、报送要求 1. 此次征集限额申报,学校接收各领域相关学院/重点科研机构限额内择优推荐申报,不接收个人直接申报。 2. 学校秉承公平、择优的原则,参考2019年以来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和立项情况,确定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推荐指南建议名额数(分配名额通过邮件单独通知)。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项目指南建议人承诺书,确保项目指南建议人在2025年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时具有申报指标,保证项目指南建议人在指南入选后高质量提出项目申请。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组织专家分领域对本单位推荐的项目指南建议逐个进行把关论证、修改完善,拟推荐清单经公示后于8月23日之前报送至:lilulu08@ustc.edu.cn(附件1-3),纸件请于8月26日前交到老图书馆302。 四、联系方式 (一)安徽省科技厅 联系电话:0551-62655036、62659625 指定邮箱:jccanhui2022@163.com (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部 李璐璐:lilulu08@ustc.edu.cn,(0551)- 63606707 沈 玮:shenkjc@ustc.edu.cn,(0551)- 63601957 (三)各二级单位联系人
科研部 2024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