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2030-“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2023年度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10-16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2023年度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1013/5409.html。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196611日以后出生。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企业法人代表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可放宽至196311日以后出生。鼓励优秀青年科技人员领衔担纲承担任务,40周岁(19831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项目(课题)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人员不得少于3个月。项目参加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家(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

农业生物育种行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总体专家组成员、项目指南编制专家、公务员不得申报和参与项目。

二、限项要求

1. 在本重大项目内,项目负责人同期限申报1个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本项目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其中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当年执行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

2. 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如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实施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10258:0012216:00

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科技创新2030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1027日前发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2022年开始,科技部要求申报指南文本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

联系人:戴古月

Email: daiguyue@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7567



科研部        

202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