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点开展 2023 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大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10-09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一市三省科技主管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试点开展2023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大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1008/5399.html。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概况

指南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领域,瞄准重大产业技术背后的基础性、关键性原理问题,引导科技型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建立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长三角多主体紧密合作的机制,有组织地推动解决产业应用基础研究的源头和底层问题。

二、申报流程

1. 申报信息经一市三省科技主管部门预审核,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审议后,由工作专班集中推荐。

2. 申报书由指定管理机构受理并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审议后,一市三省科技主管部门共同择优立项。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牵头单位须为注册在一市三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组织科研和推动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子课题单位或参与单位中须含其他一市三省单位

2. 项目牵头单位要注重应用牵引,弄通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积极构建应用场景,申报单位中须包含市场应用企业主体。项目实施周期不得超过5年。

3. 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

四、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2. 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310109:00,截止时间为2023102317:00

3. 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2023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大创新项目申报意向调查表》于1013日前发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4. 2022年开始,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申报人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或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

联系人:马千驰、戴古月

邮箱:maqianchi@ustc.edu.cndaiguyue@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654663607567


科研部      

202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