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2023年度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928/5394.html。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鼓励优秀青年科技人员领衔担纲承担任务,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2.项目(课题)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人员不得少于3个月。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农业生物育种行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总体专家组成员、项目指南编制专家、公务员不得申报和参与项目。 5.在本重大项目内,项目负责人同期限申报1个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本项目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其中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当年执行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企业法人代表可适当放宽。 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如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 6.申报人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具体申报方式: 1.材料填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预申报书和附件,A4纸双面打印,分别装订成册,预申报书一式12份(2份为盖章原件,封面标注正本),附件一式3份。请于10月23日12:00前将盖章纸质件和电子件光盘送(寄)至实施管理机构,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盖章扫描版本和Word版本)发送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要求精简清晰,应提供清单并顺序排列,主要包括: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项目申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应具有代表性,同一类型资质证明文件每类不超过5项。 2.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牵头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申报项目不再反馈。 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科技创新2030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10月13日前发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从2022年开始,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 联系人:戴古月 Email: daiguyue@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7567 科研部 2023年10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