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09-22浏览次数:1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能力建设,更好发挥省级科普基地在科技创新普及和传播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安徽省科学普及基地认定办法(试行)》(见附件2)精神,安徽省科技厅拟开展2023年安徽省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符合《办法》第二章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安徽省科普基地认定。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个单位申报。

三、认定程序

安徽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科普基地认定评审工作,并随机实地考察。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安徽省科技厅授予“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资格并授牌,认定有效期5年。

四、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须按照《办法》第九条有关要求准备以下申报材料(一式2份),并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1.《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

2.以附件形式提供开展科普活动的场地和仪器设备有关材料、近三年从事各类科普工作或开展科普活动的活动记录和照片材料、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上年度科普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材料,装订成册;

3.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材料(word文档及盖章pdf文件)。

五、有关要求

《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及有关申报材料于1027日前将提交至科研部(东区老图书馆306室)。

六、联系方式

姜 川   63601954   jiangch@ustc.edu.cn


科研部              

20239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