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合肥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合科〔2023〕46号),具体通知详见https://kjj.hefei.gov.cn/zwgk/tzgg/14978667.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情况 根据2023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情况,经专家遴选、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80项为申报项目指南,具体项目名称见《2023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项目申报人应当按照附件2所列的项目名称、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结合研究实际自主申报。市科技局将按程序确定50余个项目进行资助立项。 二、项目评价导向 重点支持预期成果转化价值大、有首创性的产品和应用场景,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将预期成果转化为新成立企业的项目。出题单位、依托单位、合作单位的资助额度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项目资助额度 预期成果有产品的项目资助20万元,预期成果有专利的项目资助10万元。 四、申报及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人填写《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3),各二级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chlxu11@ustc.edu.cn,纸质版一式3份提交到科研部基础研究处(东区老图书馆315室)。 五、注意事项 1、有外单位资助研究的项目,请附上相关的承诺出资的证明。出资单位应于公示期结束前(2023年1月1日至公示期结束前)将出资经费一次性转入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依托单位,逾期未转账的不予立项,空缺名额按照集体决策顺序依次递补。 2、对于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和(或)涉及实验动物的研究项目,请项目申报人分别申请生物医学伦理审核、实验动物伦理审核,并将相关审查证明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 六、联系方式 科研部基础研究处 徐成林,0551-63606791,chlxu11@ustc.edu.cn 刘成驰,0551-63606545,chengchi@ustc.edu.cn
科研部 202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