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05-19浏览:520

校内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校科字〔202292号)规定,就我校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国家在相关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对预算调整事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按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1)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前提下,直接费用中设备费的预算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学院、重点科研机构、资产与后勤保障处、科研部、财务处审核确认后办理,设备购置费调增后间接经费需要相应调减,设备购置费调减后间接经费不予调增。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2)项目总预算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变更、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减课题合作单位需要调整预算,在履行学校申报程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总预算不变的前提下,间接费用不得调增,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学校审批通过后可调减用于直接费用。

二、调整说明

需要调整经费预算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审批表》(见附表,也可在财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或科研部主页—文档下载中下载),填写后按照审批表中的要求提交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项目负责人需谨慎保存审批原始材料,在项目进展过程及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中随时按要求提交备查。


财务处  科研部

202251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