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合肥物质科学技术中心方向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6-12-13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中科院合肥地区大科学装置的集群优势,鼓励科研人员依托合肥同步辐射、稳态强磁场、全超导托卡马克三大科学装置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合肥物质科学技术中心在物质科学与生命科学交叉、量子功能材料、核聚变与等离子体科学等领域服务重大科研需求的能力,加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在学科交叉、新科研方向培育以及联合攻关的能力,中心拟启动2016年度合肥物质科学技术中心方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2016年申报指南及申报要求组织项目,严格把关,加强管理和协调,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2016年度拟资助重点方向

  1. 物质科学和生命科学交叉;

  2. 量子功能材料;

  3. 核聚变与等离子体科学。

  二、项目类型和申报基本条件

  1. 项目用于资助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的在职研究人员联合组成的团队。

  2. 项目主要包括创新方向项目和重要方向项目。

  创新方向项目主要用于资助青年研究骨干组成的团队。团队核心人员原则上应为45岁以下。通过基金培育,研究骨干有望获得国家基金委杰青或优青项目资助,项目有望列入国家级重点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重点项目、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课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类)等,有望产生创新性的重要成果。

  重要方向项目主要用于资助有望成为中心科研领域学术带头人的研究人员组成的团队。通过项目培育,研究团队有望列入国家基金委创新群体,或项目有望列入国家级重大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类)、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和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有望产生突破性的重大成果。

  3. 优先支持依托合肥同步辐射、稳态强磁场、全超导托卡马克三大科学装置开展科学研究的项目。此类项目应确保研究需依托装置开展,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曾利用装置的机时、实验数据等),经装置所在单位(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中科院强磁场科学中心/中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盖章生效。

  三、资助额度

  创新方向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项。重要方向项目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项。首次拨付总经费的50%,其余经费根据中期考核的结果拨付。

  四、研究年限

  项目支持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即2016年12月—2018年11月。

  五、限项要求

  1.项目申请者(包括项目负责人、合作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成员)同年申请上述基金项目限为一项。

  2.中心在研项目负责人或合作单位负责人,正在承担和参与申报项目数限为一项。

  3.曾参与过中心方向项目培育基金的参与成员,正在承担和参与申报项目数合计不超过两项。

  请各申报团队在2016年12月22日17:30前,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无需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合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依托装置单位盖章(可选)后,请将纸质版送至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技术中心办公室(中科大西区科技实验楼东楼413室,刘媛媛老师,0551- 63600977)、或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研规划处(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2号楼3楼355室,冯冯老师,0551-65591935)、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部(中科大东区老图书馆3楼306室,许旻老师,0551-63601955)。同时,请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yyliu@ustc.edu.cn(刘媛媛老师,0551-63600977)。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技术中心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研规划处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部

  2016年12月12日

  


中心方向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