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04-16浏览次数:16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详见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5/201504/t20150412_119001.htm ),更新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为与各部门、各地方共建、共用、共享国家科技专家库,全面支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及项目评审评估等国家科技管理工作,服务行业、地方科技管理和产业发展。今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一线优先。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一、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 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3.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4. 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 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二、程序及要求

  1. 曾经参与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在库专家,账号由科技部信息中心通过短信、邮件通知统一发放。

  2. 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照通知部署要求,对照入库专家基本标准,做好本单位新增专家推荐和信息审核工作,整理本单位拟新增专家的信息简表(见附件)于4月27日前发送至stm@ustc.edu.cn,学校科研部创建专家帐号并发放至相关单位。

  3. 专家收到账号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http://expert.most.cn),充实完善个人信息,并于5月10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审核备案,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方式:

  闵石头 电话:63606546   E-mail: stm@ustc.edu.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10-88659000

  

科研部
2015年4月16日


新增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