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学)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02-15浏览次数:15

各实验室、学院: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具体通知要求请见链接http://www.sinoss.net/2015/0113/52682.html。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申报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评审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申报成果应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或提交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和普及读物。正式出版的著作、研究报告,以公开在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未发表的研究报告以实际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由于学校申报名额有限,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评审遴选后确定申报成果。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先下载并填写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于3月2日前E-mail至科研部。报奖材料的具体要求待申报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人:魏珂(63601956,weike@ustc.edu.cn

  

  

  科研部
  2月13日

 


1、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pdf
2、申报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