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02-04浏览次数:16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5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推荐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

  2.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的研制。

  二、推荐原则

  1. 申报项目必须是面向科学研究的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1000万以下可向基金委自由申报)。

  2. 学校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仅限申报1项。

  三、注意事项

  1. 严格执行限项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和正在承担(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基金委项目总数限3项,基金委、科技部仪器类项目总数限为1项;项目获得资助后,原则上要求结题前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其它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具体限项要求详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

  2. 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应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编制项目预算,如评审专家认定申请经费超过实际需求的30%,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部分请参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相关要求执行。

  3. 正确把握项目定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与科技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定位有非常明确的区别,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项目强调仪器研制对学科发展的推进作用,不支持主要面对工程应用及推广的仪器研制,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该专项项目的科学定位。

  4.项目申请人应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其中: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正文报告按照撰写提纲填写(格式见附件)。

  四、材料报送

  请于3月2日下班前将在线填报生成的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和基本信息表发至wangfeng@us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申请人姓名

  依托单位

  报送科学部

  

  

  

  

  

  联系人:沈玮  王峰

  电 话:63601957, 63601959

  

科研部
2015年2月3日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