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进展报告,并于2015年1月5日前在ISIS系统中提交至学校(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项目结题
1.请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在线上传。
2.对于有经费外拨至合作单位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将合作单位经费决算表(经合作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并盖有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印章)提交至所在单位,经汇总后务必于1月5日-9日报送财务处。
3.财务处将于1月19日将财务数据发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项目负责人如对财务数据有异议,请于1月19日-23日与财务处联系。
4.结合最终的财务决算数据,请项目负责人于1月26日前在ISIS系统中提交最终版本结题报告,并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含附件材料),签字后提交所在单位。
5.各单位将结题报告汇总,并开展形式审查。审查无误后请依次报送财务处审核。并于2月2日前将结题报告报送科研部。
注意:
1.务必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基金委准予项目结题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 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科研部联系人:谈世鑫 63601957/63606546 财务处联系人:黄立萍 63607772
基金委联系方式详见: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4sqsl/06.html
科研部 财务处
2014年12月15日
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