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4-07-02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近期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重秘〔2024170号)(原文链接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2380731.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申报榜单(指南)(见附件1),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大类。其中重大项目同一领域各单位限牵头推荐1个项目,并按要求对申报团队进行现场考察。申报重大项目须完成所申报指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重点研发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

2、项目申报团队须较强的研发实力,建议联合省内企业、科研机构共同申报,并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与分配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3、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需承诺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本年度未通过其他渠道申请,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具有一定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1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需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5、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同一个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

6、截至申报截止日期,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7、申报项目总经费不予调整,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项目组自筹解决,或者在合作协议里约定差额经费解决方式。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审核、推荐汇总工作,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的推荐,及时办理系统授权工作。各单位请务必7221700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gqzhu@ustc.edu.cn

2、项目申报人取得授权后,可登录安徽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项目申报板块,选择“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具体项目,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和相关附件将分发给各单位科研秘书。申报人填报起止时间:2024628-72524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推荐

学校将按要求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重点研发项目不限额推荐,对重大项目的申报团队,学校将按省厅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生产经营、科研基础条件、研发团队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后形成推荐意见。学校将于20247311730前完成系统审核推荐81日将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方式:科研部朱国权,电话:0551-63603824,邮箱:gqzhu@ustc.edu.cn

指南咨询电话:详见申报指南。安徽科技大脑技术支持电话:0551-66161997

科研部

202472

 

附件1:2024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申报榜单(指南).docx

附件2:2024年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