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部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发应急项目2022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2-05-18 浏览次数:173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发应急项目2022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31号),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516/4913.html。根据中国科学院的要求,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采取“揭榜挂帅”项目组织模式。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应无条件按期递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台,对项目各个承担单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众开放共享。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覆盖相应指南研究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下不设课题。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对项目负责人无限项要求,只要有能力、有决心为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肺炎治疗贡献力量,均可参与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51908:0020226616:00

根据中科院要求,请拟牵头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524日前发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从今年开始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2022)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

联系人:戴古月

Email: daiguyue@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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