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基金委通知: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1-08-20 浏览次数:1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芬兰科学院(AF)的合作协议及双边工作计划,双方将在2021年继续共同资助中国与芬兰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和双边研讨会项目。

本项目资助领域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的学科领域。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请注意:中方直接费用大于1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双边研讨会项目资助期限为1年。

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实行无纸化申请,科研部受理截止日期为920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

具体详情参见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631.htm

联系人:李璐璐

电 话:63606707

Email: lilulu08@ustc.edu.cn

科研部

2021年8月18日

更多项目申报信息请参见科研部日历:http://kp2020.ustc.edu.cn/calend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