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中国科学院2021年度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1-07-02 浏览次数:88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科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发,支撑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促进原创性科技创新成果产出, 按照《中国科学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条财字〔2017〕14号),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将继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现就2021年度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方向

项目以满足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为目的,应有独到的设计思想、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验收指标,并能产出实用的科研仪器设备。2021年项目拟聚焦科学仪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中国科学院科学仪器研制共性关键技术重点方向》(附件1)为基础组织项目申报。

二、项目类别

2021年项目继续实行分类申报,申请时要明确提出申请项目的类别,主要包括:

(1)单独申报类。项目申请单位能够完成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并利用研制出的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

(2)联合申报类。院内单位研用双方开展实质性合作,项目原则上由应用单位牵头,研制单位作为项目合作单位,研制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归应用单位所有。

(3)持续支持类。原则上通过验收已超过2年,仪器设备应用运行情况良好,有进一步技术功能创新拓展的项目(不是简单的升级改造)。

(4)青年人才类。针对35岁及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继续采取项目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倾斜支持。

三、项目申报组织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的科学目标、技术方案、验收指标等进行严格把关。项目申请院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其中青年人才类项目不超过200万元。项目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需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比例,预算评审核减经费超过20%的项目将不予支持。

本年度继续严格实行按法人单位限项申报,我校限申报5项(至少包含1项青年人才类项目)。鼓励依托重要科研基地申报,项目申报类别不受限制。

各单位于720日之前将申报项目的《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重大任务处daiguyue@ustc.edu.cn。同时请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提纲提前准备汇报PPT,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

戴古月    电话:63607567      E-mail:daiguyue@ustc.edu.cn

闵石头    电话:63606546      E-mail:stm@ustc.edu.cn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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