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奖项设置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其推荐成果原则上应是评奖活动中已获奖成果。 5、凡参加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6、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7、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8、本次评奖共设研究成果奖项360项,其中一等奖4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200项。 9、成果评奖工作原则上分成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史、教育发展战略、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心理、德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等14 个学科。 二、申报要求 1.本届评奖一个人只限申报一项,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择优优先推荐申报。 2.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三、申报程序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附件1、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申报材料电子版于5月14日前提交科研部审核,纸质版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联 系 人: 殷骞 电话:63601956 Email:yinqian7@ustc.edu.cn
科研部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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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