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0-11-24 浏览次数:5652

各有关单位:

 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0354号)。省自然科学基金继续重点资助我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知识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现将我校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我校本次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项目及申请人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的相关规定。

1、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6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611日以后出生、女性1983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6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4、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 1 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合计限 2 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2019年到期且已提交结题申请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2020年到期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但结题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申请将不予资助立项。 

三、申报方式

1、学校只接收各学院统一组织上报,不接收个人直接申报。杰青项目申报不限额,但每位申请人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和评估优秀的省重点实验室的推荐指标单列。

2学校秉承公平、择优的原则,以近3年各学院国自然基金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的获批情况及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的分布情况等因素为依据,确定各单位推荐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的项目数。请申请项目的老师填写附件3中的预申报表,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和指南精神认真组织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于1210日之前将推荐项目清单表(附件4)发送至chlxu11@ustc.edu.cn

3、各单位推荐的项目申请人在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注册并登录,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代表性成果不超过5个。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121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未按时完成网上填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4、请申请人在审核完成后及时下载申请书(此时为带水印的正式版),A4纸正反打印,钉3钉,申请人及参与人签字、有合作单位者合作单位盖章后,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各单位,各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1221日前将申报书纸件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部基础研究处(老图书馆315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科技厅:

 基奖处 谢敏 /王积成 62677732 / 62677732

 信息系统咨询 40016162890551-62654951

 科研部:

 基础研究处 徐成林 /沈玮 63606791 / 63601957


 科研部

20201124



 附件:

附件1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2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的通知.pdf

附件3 申请书参考模板.rar

附件4 推荐项目清单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