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天津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2020年度科技攻关任务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0-11-23 浏览次数:12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共建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框架协议》,天津市启动了“天津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简称“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简称“合成生物中心”)建设。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简称“天津工业生物所”)作为合成生物中心牵头建设单位,受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和天津市财政局委托,代表合成生物中心承担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任务。提升行动旨在面向国家及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坚持前瞻布局、产业导向,创新机制体制,全面提升国家和天津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生物产业创新发展,为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提供科技支撑。

提升行动2020年项目拟围绕医药化工产业绿色转型、蛋白质的生物合成、化工材料的生物制造等重点方向,部署科技攻关任务。项目组织实施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获得资助的任务在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原则上归合成生物中心和任务承担单位共同所有,由合成生物中心平台公司总体负责转化和运营,鼓励成果在天津进行转化。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1. 申请要求

1)申报人资格:应是合成生物中心创新网络单位(附件1)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并在本研究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前期研发基础和成果突出,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2)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申请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推荐申报,并签署承诺书。

3)申报人需仔细阅读《天津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附件2),并签署项目申报相关承诺书。

4)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项,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负责人。

5)曾获得天津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资助的任务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不得再次申报。

2. 申报范围、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详见《天津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2020年度科技攻关任务申报指南》(附件3)。

3. 科研诚信要求

1)申报书不能抄袭本人或他人各类项目申报材料,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人的信息核查由所在单位负责,信息须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

3)违反科研诚信要求,或存在科研不端行为者,一经查(核)实,参照国家、天津市和科学院等相关规定处理。

4. 申报书撰写要求

1)按照附件4申报书格式撰写,要求文字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申报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左侧平装成册,同时附上同版本电子版。

3)申报材料应有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申报受理要求

1)请拟申报的老师于2020127日前,将电子版《任务申报书》的word版本及文档中所有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E-mailsophy@ustc.edu.cn。同时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任务申报书》10份纸质材料报送科研部308室,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如申报内容不符合本专项研究目标和支持方向或有违反有关规定等情况的,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薛妍妍

联系电话: 63603772

联系邮箱:sophy@ustc.edu.cn

特此通知。

 

 

 

科研部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