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中国科学院2020年度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站 发布时间:2020-06-01 浏览次数:61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要求,推动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和创新发展,促进原创性科技创新成果产出,中科院将继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以下简称研制项目)是指对我院战略布局调整和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有重要影响,能够显著提升相关领域核心竞争力的研制项目,以满足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为目的,应有独到的设计思想、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验收指标,并能产出实用的科研仪器设备。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申报项目质量,现就2020年度研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年项目继续实行分类申报,申请时要明确提出申请项目的类别,主要包括:

1)单独申报类。项目申请单位能够完成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并利用研制出的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鼓励针对国家重大需求,能自主研制核心关键部件的项目申报。

2)联合申报类。院内单位研用双方开展的实质性合作(科研需求与技术支撑强强联合,而非一般的联合研制)。项目原则上由应用单位牵头,研制单位作为项目合作单位,研制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归应用单位所有。

3)持续支持类。已验收的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原则上通过验收已超过2年),应用运行情况良好,有进一步技术功能创新拓展的项目(不是简单的升级改造)。

4)青年人才类。针对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继续采取项目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倾斜支持。

二、项目申报组织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院级研制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梳理科研仪器需求和关键技术基础,统一组织本单位项目的申报,对推荐项目的技术方案、验收指标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已有技术基础、能有效解决我国受制于人问题的科研仪器设备及核心关键部件,院将优先予以支持。项目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原则上青年人才类项目申请院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其它项目申请院支持经费不超过300万元),经费需求说明要充分,确保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核减超过20%的项目将不予支持。项目经费不要求自筹,执行周期一般为2年。

本年度继续严格实行按法人单位限项申报,我校限申报5(至少包含1项青年人才类项目)。鼓励依托重要科研基地申报,项目申报类别不受限制。

各单位于619之前将申报项目的《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重大任务处stm@ustc.edu.cn。同时请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提纲提前准备汇报PPT,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

闵石头  电话:63606546    E-mailstm@ustc.edu.cn

王 峰   电话:63601959    E-mailwangfeng@ustc.edu.cn


                  科研部

                    202061

附件:

1. 中国科学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docx

2. 中科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