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调整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的通知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站 发布时间:2020-02-05 浏览次数:1415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一、推迟申报截止日期

()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申请材料接收时间根据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时间调整,校内受理截止时间由原定时间延后至202046日。

() 经与境外合作资助机构商定,推迟如下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截止日期,校内受理截止时间统一延后至202032日。

1.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食品、能源、水”系统关联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3.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征集指南》

4.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5.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二、申报阶段试行无纸化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自2020年度起,均试行无纸化申报。申请人在线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报科研出具说明。科研将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核确认后,提交至基金委。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32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上述情况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32日前报送科研部,由科研部向基金委提交申请,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具体详情参见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376.htm

联系人:

李璐璐:lilulu08@ustc.edu.cn        63606707

沈   玮:shenkjc@ustc.edu.cn        63601957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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