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站 发布时间:2019-11-29 浏览次数:645

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分为两类,即面上攻关类,包括高新技术、农业农村、社会发展三个领域;重点专项类,设立人口健康、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以及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皖北地区和贫困县8个专项。其中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专项分别与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实施。

1.面上攻关类项目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8(其中至少2项必须是与县域单位合作的产学研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各可申报1项;

2.生态环境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不超过2项,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推荐;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各可申报1项;

3.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1项,由我校负责推荐;

4.科技强警专项、标准化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额,分别由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荐;

5.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额,由我校负责推荐。

二、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311日后出生),超过57周岁的需由申报单位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项目除外)。

三、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其中面上攻关类和科技强警、生态环境、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统一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标准化专项按照5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四、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从202011日至20221231日。

五、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目标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六、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1298:00,关闭时间为1231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七、为减轻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送各市科技局或归口管理单位,在公示后一周内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系统申报材料一致。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请各单位推荐面上攻关类项目、生态环境专项项目、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限项推荐1项,于12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科研部,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与县域单位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推荐。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限项推荐面上攻关类项目1项、生态环境专项项目1项,于1218日前报科研部备案。

各单位拟推荐的科技强警专项、标准化专项项目、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于1218日前报科研部备案。

具体详情,参见安徽省科技厅网页:

http://kjt.ah.gov.cn/content/detail/5ddf71927f8b9af9640c581c.html

联系人: 周文胜

联系电话:63602225

电子邮箱:wshzh@ustc.edu.cn

科研部

2019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