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安徽省科技厅已启动2017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分为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和技术合作三类。省科技奖自然科学类授予具有重要科学发现,或在科学理论上有创见、在研究方法和手段上有创新、对推动学科发展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个人;省科技奖科技进步类授予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及重大工程等方面作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省科技奖技术合作类授予在科技合作中对安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省外、境外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或组织。省重大科技成就奖授予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人员。
二、申报要求
1.省科技奖自然科学类:申报省科技奖自然科学类的项目,代表性论著应公开发表或出版1年以上,并须提供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报告。项目主要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的主要作者,一般不得超过5人。
2.省科技奖科技进步类:申报省科技奖科技进步类的项目,其整体技术应实际应用(或验收、投产、应用推广)1年以上,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须提供近一年内国家一级查新资质机构针对科技创新点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项目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在总体技术方案的制定、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或者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或者重要贡献的人。
科普项目仅限于出版发行1年以上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等科普作品,并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3.省科技奖技术合作类:省科技奖技术合作类候选人或组织必须是在与我省的科技合作中对我省科技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省外、境外人员或组织,合作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科技成果、人员交流培训、合作机制和合作关系的建立,主要指技术方面的合作,。
4.重大科技成就奖:省重大科技成就奖候选人必须是国家科技二等奖或省科技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申报程序
安徽省科技奖采用单位(或专家)限额推荐的方式。对于拟由学校推荐的,将根据申报情况评审遴选后确定推荐项目。
因学校推荐额度有限,请有意申报的课题组于3月15日前提交《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见附件)至科研部登记,同时请参考《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如有老师参与校外单位报奖项目,也须提交《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和全套合作报奖材料至科研部审核。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人:许旻 联系方式:63601955,xuminhf@ustc.edu.cn
科研部
2017-03-08
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