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为做好第十五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组织申报工作,按照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关于做好第十五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面向全国地质工作者,凡长期从事地质工作,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学风正派,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可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包括野外奖、科研奖、教师奖和荣誉奖;每个奖项的申报资格请见《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附件1)。已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人员,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委员不能申报。
二、申报程序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提名、部门审核推荐等环节进行申报推荐。
1.个人申请。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坚持自愿原则。申请者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2)。
2.所在单位提名。学校仅有1个推荐名额,学校将根据申请情况择优推荐。
3.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根据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有关要求,中科院将组织专家,对提名申请人进行审查,择优推荐至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办公室。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将科技奖励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相关申请附件材料1份,以及电子版(包括申请书word文档、附件),于2017年5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科研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旻 电话:63601955 Email: xuminhf@ustc.edu.cn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请。
科研部
2017年2月22日
1、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doc
2、申请书.doc
3、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