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2016年度中科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的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中科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授予院属单位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大成果的个人或集体。“个人”指在推荐期间为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集体”指由同一重大成果主要完成人员组成的团队。主要完成人员应主要是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也可包括国(境)内院外单位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0人,排名不分先后。其中“突出贡献者”指在同一重大成果形成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做出可认定的突出贡献的人员,最多不得超过3人,排名不分先后。
二、申报条件
中科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候选者个人或集体应做出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近五年内完成或显示影响的重大成果:
1.解决重大科学问题。主要是解决本领域公认的重大科学问题,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中的关键科学问题。
2.开辟新方向。主要是提出新的理论主张或认知框架,发现新现象或重要物质体系并提出新的理论解释,发展一种新方法使理论假设得到检验,发明新的仪器从而开辟新的研究领域。
3.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重点是突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国防安全重大关键技术和开辟新的应用领域的变革性技术。
4.形成系统解决方案。重点是有核心技术突破,并集成多种技术、形成用户公认的先进系统级解决方案。创造性建设和高效运行国际一流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并为重大科学发现或关键技术突破提供不可或缺的研究手段。
5.重大社会经济效益。重点是在转移转化科技活动中,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6.重大影响咨询建议。重点是围绕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科技进步中的重大问题及全球性问题开展研究,提出科学建议和预测预见,并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
三、申报程序
中科院杰出科技成就奖采用单位(专家)推荐制:中科院直属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个人或1个候选集体;5名及以上具有研究员(教授)职称的同领域知名专家可联名推荐1名候选个人或1个候选集体。
有意申报的集体或个人请于3月22日前提交《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见附件)至科研部登记备案。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魏珂
联系方式:63601956 weike@ustc.edu.cn
科研部
2016年3月8日
1、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doc
2、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