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9 浏览次数:15

  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项目申请接收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部2016年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7日。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在线提交,避开提交高峰期。

  2.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按照基金委的通知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请老师避开集中申请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属二级单位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忘记系统密码的申请人请与所属二级单位管理联系人联系。

  申请人在线登陆ISIS系统后需在“个人信息维护”版块中的“所在院系所”一栏中准确选择所属二级单位,请勿自行填写二级单位名称。在ISIS系统中添加项目申请后,请在申请书填写的“单位信息”中的“院系所”栏中准确选择所属二级单位,请勿自行填写二级单位名称。“院系所”栏的准确选择关系到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初审工作,非常重要。

  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国家基金项目,需要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请博士后申请人及时与二级单位管理联系人联系,以便二级单位管理联系人汇总后报送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清单并由学校统一开具盖章的承诺书。博士后申请人取得盖章承诺书原件后需将其扫描上传并附于纸质申请书之后。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总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申请书预算填写中的“预算说明书”一栏中要求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预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详细说明,有合作单位共同申请的项目在预算说明书中需填写合作单位那部分经费预算明细。

  申请书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填写完毕后需提前打印,交于所属二级单位管理联系人汇总或直接交于校财务处审核,经校财务处审核合格后方可正式提交及打印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所属二级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材料接收

  科研部统一接收二级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五、其他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2.二级单位如果发生二级单位管理联系人等信息变化,应及时向科研部提出变更申请。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指南》链接: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6xmzn/index.html

  4.《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

  5.申请书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联系人:沈玮

  电话:63601957

  Email:shenkjc@ustc.edu.cn

  科研部

  2016年1月18日


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