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以下简称“长三角合作基金”)是由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共同发起设立的政策性公益基金,重点支持长三角合作与发展过程中跨区域、有共性的重大课题、重要规划、重点方案的研究等。按照《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发布2015年度长三角合作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项目,按照指南要求上报材料:
1、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定的研究领域(见附件),研究题目可自行确定,往年已经支持的项目(见附件),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过去负责的长三角合作基金项目未结项的不得申请。
3、项目研究方案应具有创新性和针对性,并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对策与措施。申报项目和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权威。
4、经初评、会议评审后,安徽省长三角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各方意见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印发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并与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签订项目协议。
5、项目及资助额度确定后,各承担单位按要求开展研究,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送交安徽省长三角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验收。
6、各单位于6月24日前统一将七份《2015年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项目申请书》(A4纸打印,模板见附件)报送至科研部基础研究处(东区老图书馆310室),电子件发送至tansx@ustc.edu.cn。
联系人:谈世鑫、闵石头 电话:63606546
科研部
2015年6月2日
1、2015年度长三角合作基金支持研究领域
2、2015年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项目申报书
3、2012-2014年资助课题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