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16 浏览次数:17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项目申请接收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部2015年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6日。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在线提交,避开提交高峰期。

  2.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按照基金委的通知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请老师避开集中申请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属二级单位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忘记系统密码的申请人请与所属二级单位管理联系人联系。

  申请人在线登陆ISIS系统后需在“个人信息维护”版块中的“所在院系所”一栏中准确选择所属二级单位,请勿自行填写二级单位名称。“所在院系所”栏的准确选择关系到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初审工作,非常重要。请务必准确选择。

  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国家基金项目,需要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请博士后申请人及时与二级单位管理联系人联系,以便二级单位管理联系人汇总后报送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清单并由学校统一开具盖章的承诺书。博士后申请人取得盖章承诺书原件后需将其扫描上传并附于纸质申请书之后。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老师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书预算填写中的“预算说明书”一栏中要求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预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详细说明,需附合作单位预算明细表。

  申请书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填写完毕后需提前打印并交于所属二级单位管理联系人汇总,经校财务处审核合格后方可正式提交及打印。

  申请老师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老师应及时向所属二级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材料接收

  科研部基础处统一接收二级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五、其他

  (一)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二)二级单位如果发生二级单位管理联系人等信息变化,应及时向科研部提出变更申请。

  (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指南》链接: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5xmzn/index.html

  (四)《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

  (五)申请书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联系人:沈玮
  电话:63601957
  Email:shenkjc@ustc.edu.cn

  科研部
  2015年1月16日

  


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