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8 浏览次数:18

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详见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分为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和技术合作三类。省科技奖自然科学类授予具有重要科学发现,或在科学理论上有创见、在研究方法和手段上有创新、对推动学科发展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个人;省科技奖科技进步类授予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及重大工程等方面作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省科技奖技术合作类授予在科技合作中对安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省外、境外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或从事技术开发、科技培训以及科技管理等工作的个人或者组织。

  此外,对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人员,授予重大科技成就奖。

  二、申报要求

  1.省科技奖自然科学类:申报省科技奖自然科学类的项目,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应公开发表或出版2年以上(即2012年4月15日以前发表或出版),并须提供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报告。项目主要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的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或代表性论文中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一般不得超过5人。对于通讯作者既不是我校人员,又未列为项目主要完成人的论文,应当由该文通讯作者出具书面说明,说明我校作者的具体学术贡献。

  2.省科技奖科技进步类:申报省科技奖科技进步类的项目,其整体技术应实际应用2年以上(即2012年4月15日以前验收、应用或投产),并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在总体技术方案的制定、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或者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或者重要贡献的人。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交直接关联的授权知识产权证明。与省外单位合作完成并联合申报省科技奖的项目,我省申报单位不拥有知识产权的部分不能计入创新的内容。申报省科技奖科技进步类的项目还须提供2013年2月24日以后的科技查新报告。

  科普项目仅限于出版发行2年以上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等科普作品,并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3.省科技奖技术合作类:省科技奖技术合作类候选人或组织必须是在与我省的科技合作中对我省科技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省外、境外人员或组织,其合作关系的建立应在三年以上,合作内容主要指技术方面的合作,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4.重大科技成就奖:省重大科技成就奖候选人必须是国家科技二等奖或省科技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申报程序

  1.安徽省科技奖采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于推荐指标有限,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评审遴选后确定推荐项目。请有意申报省科技奖的项目组先下载并填写《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附件),提交至所在学院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初审。学院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审查通过后盖章,并将表格于2014年3月12日前提交至科技处登记备案。报奖材料的具体要求待推荐项目确定后另行通知。

  2.如有老师参与外单位牵头报奖的项目,也须填写并提交《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同时还需提交一份合作报奖项目的推荐书。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8日。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人:魏珂(老图书馆306室)
  联系方式:63601956,weike@ustc.edu.cn

  科技处 
  2014-02-27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奖励申报审批表.doc
2014年度省科技奖申报书式样.rar